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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者提出公平合理整体开发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

 


2002年1月21日

    新华网昆明1月20日电(记者杨跃萍 刘远达)云南大学亚洲国际河流中心何大明教授提出,鉴于澜沧江-湄公河各流域国之间的互补优势,对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应实施公平合理的多目标整体开发。
    何大明说,澜沧江-湄公河自然环境的复杂性、生物多样性和存在大范围的特别贫困区,在世界上都是少有的。他认为,要解决好流域保护与发展协调的问题,必须按照国际水道系统的整体观,将水资源作为一个综合的、完整的生态经济系统进行多目标整体规划、开发和管理,以便妥善地满足流域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水资源开发需求和解决与水相关的问题。
    澜沧江-湄公河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柬埔寨、泰国和越南,流域各国目前开发水资源的目标各异。澜沧江水电蕴藏量与下湄公河相当,而下湄公河的水电蕴藏量51%集中于老挝境内,33%集中于柬埔寨,但98%的能源需求又集中于泰国和越南。另一方面泰国需要大量的水灌溉其东北部的土地,而它的水量只占湄公河水资源的极小部分,这与它拥有最大的能源市场、大量的水量需求和很高的投资能力形成反差。老挝的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但缺乏资本投入。云南省能源、劳动力资源潜力巨大,而临的是耕地少和缺乏资本投入。
    何大明说,“这些都是流域各沿岸国之间公平、合理利用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的基础和进行国际合作的关键。”
    澜沧江-湄公河全流域河段干流总落差的91%集中于澜沧江,适合开发水能资源。澜沧江8座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555万千瓦,为下湄公河计划建设的11座干流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473.4万千瓦的105.5%。如果都按总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计算,下湄公河要比澜沧江多投资162.15亿美元;每千瓦造价下湄公河为1584美元,是澜沧江每千瓦造价503美元的3.13倍;每千瓦迁移人口下湄公河是澜沧江的8.2倍,淹没土地是澜沧江的21.89倍。而下湄公河流域的泰国东北部、老挝万象平原土地肥沃、气候炎热,最适宜发展特种热带高效农业。湄公河三角洲水网密布,适宜发展特色农业和水产。
    何大明提出,澜沧江-湄公河整体开发可将能源开发集中在水能集中、单位电量投资少、移民少的澜沧江干流和下湄公河支流,以及在柬埔寨洞里萨湖修建拦河闸堰。在干支流上游地区取消陡坡耕种,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增大流域的天然调节能力。在湄公河三角洲修建泄洪道,在大城市与人口和耕地集中而易遭受洪水危害的干流两侧兴建防洪堤。建立流域的水文气象和水质自动化监测预报网,在澜沧江修建适当的支流水库,完善水利工程配套设施,保证供水,让陡坡退耕还林;在下湄公河主要发展灌溉农业。在澜沧江下游的南阿河、罗梭江和南腊河流域开辟回游鱼类保护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
    澜沧江-湄公河全流域整体开发,可以发挥流域各国资源优势,节省投资,提高开发效益。由于流域各国都是发展中国家,那里的投资不足,实现整体开发显得十分必要。

    (摘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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